托运人、收货人自装卸货物交接:
托运人组织装车或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应与承运人进行交接以保证安全,明确双方责任。原则上装卸地点为交接地点,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商定交接地点。
托运人组织装车或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发站与托运人,到站与收货人交接下列事项:
1 施封的货车,凭封印交接:
2 不施封的货车,分别凭车门车窗关闭状态、篷布苫盖状态、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的标记交接。
整车货物运输生产过程组织与企业的服务项目、经营规模、车型结构、营运范围、经营组织、经营方式,以及市场货源充沛程度、货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布、服务要求等有密切关系。尽管企业有各自的特点,针对运输生产过程组织而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地做到运输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协调性和均衡性。
协调性
协调性是指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项作业之间,在时间上尽可能保持平行关系,在生产能力上保持比例关系。这两方面关系的实现就可以在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使所配备的生产人员、车辆、运输设备在数量上协调配合,不发生失调、脱节现象。在整车货物运输生产过程中,由于货物的变化、技术组织条件的改变,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等原因,都会使各个生产环节、各项作业间生产能力和作业安排发生较大改变。
因此,为了适应协调性作业要求,必须注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加以改善。特别强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性。运输生产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生产过程,是运行物资供应、人力调配、资金供应、生活管理、站务工作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之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密切协调,提高本身的工作效率,并为下一环节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才能保证运输生产过程有优的利用效果。
整车货物运输一般不需要中间环节或中间环节很少,送达时间短、相应的货运集散成本较低。涉及城市间或过境贸易的长途运输与集散,如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以整车为基本单位签订贸易合同,以便充分利用整车货物运输的快速、方便、经济、可靠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