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等性质,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殊防护的物品称为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的品名、包装、标志、运输限制、托运手续、装卸车要求,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均有具体规定。
鲜活货物包括易腐货物(如肉、鱼、蛋、水果、蔬菜、鲜活植物等)和活动物(如禽、畜、兽、蜂、活鱼、鱼苗)两大类。
易腐货物,按其热状态又有冻结货物、冷却货物和未冷却货物之分。易腐货物与非易腐不得按一批运输,不同热状态的易腐货物不得按一批运输
整车货物运输一般不需要中间环节或中间环节很少,送达时间短、相应的货运集散成本较低。涉及城市间或过境贸易的长途运输与集散,如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以整车为基本单位签订贸易合同,以便充分利用整车货物运输的快速、方便、经济、可靠等优点。
整车运输的形式
一是整车直达,按货车载重标准吨数和运输里程向托运单位收费。
二是整车分卸,即起运站和运输方面相同,到达站不同的货物拼凑成整车,依次不同到达站分别卸货。运输部门按货车载重标准吨数和到达站远里程数向托运单位收费。
协调性
协调性是指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项作业之间,在时间上尽可能保持平行关系,在生产能力上保持比例关系。这两方面关系的实现就可以在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使所配备的生产人员、车辆、运输设备在数量上协调配合,不发生失调、脱节现象。在整车货物运输生产过程中,由于货物的变化、技术组织条件的改变,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等原因,都会使各个生产环节、各项作业间生产能力和作业安排发生较大改变。
因此,为了适应协调性作业要求,必须注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加以改善。特别强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性。运输生产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生产过程,是运行物资供应、人力调配、资金供应、生活管理、站务工作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之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密切协调,提高本身的工作效率,并为下一环节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才能保证运输生产过程有优的利用效果。